2022-06-03 11:43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16479
股票代码:002935股票简称:天奥电子公告编号: 2022—032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本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增加第一百五十七条,其后条款序号依次顺延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6月2日
股票代码:002935股票简称:天奥电子公告编号: 2022—031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a股限售股的修订
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解释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审核意见,结合相关规则的更新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及考核办法的议案》对《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
一,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修订
二。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摘要的修订
修订内容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内容一致。
三。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
四。《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办法》的修订
除上述修订外,《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和其他相关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6月2日
股票代码:002935股票简称:天奥电子公告编号: 2022—029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6月21日15:00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2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自行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期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的表决结果为准
记录日期:2022年6月16日
会议与会者: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其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一定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地点:成都市金牛区叶盛路66号107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1.上述议案1,2,3,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和2021年12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应当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述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事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应单独计票并披露。
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向全体股东征集对股权激励计划的表决权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乐军先生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4的表决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征集独立董事投票权的公告》
三。现场会议报名方式
注册方式:
股东在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
注册时间:
2022年6月17日
注册地点和会议联系信息: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叶盛路66号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610036
川:028—87559309
联系人:高秀婷
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住宿等费用自行承担。
5.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网络投票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不及物动词参考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东辉
2022年6月2日
附件1: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5,投票简称为天奥投票。
2.填写投票意见或选举人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投票意见:是,否,弃权。
3.对一般提案进行表决的股东应被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之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了相同的意见。
对一般股东提案和特定提案进行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有效表决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进行表决,再对一般提案进行表决的,以已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表决的其他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再对具体议案进行表决,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21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9:15—15:00。
附件2:
委任状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兹委托我公司出席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表我公司行使表决权如无指示,受托人按自己意愿投票
一,委托股东对会议提案表决如下:
注:1委托书如为剪报,复印件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和弃权栏中相应位置打勾为准。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客户端名称: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客户id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股票代码:002935股票简称:天奥电子公告编号: 2022—030
成都天奥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征集独立董事投票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乐军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投票权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乐军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律师乐军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乐军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就拟于2022年6月21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内容不负责任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错误的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是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乐军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乐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投票权所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
委托征集投票权的行为公开无偿进行,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在线上公告。
本所保证本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人承诺不利用该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投票权的具体事宜
参与征集投票权的股东大会
征集全体股东对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表决权。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议案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律师只对股东大会的部分提案征集投票权如事务律师或其代理人委托事务律师对上述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并对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明确其表决意见的,事务律师可根据其意见代为表决
征求意见
律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6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出席2021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投赞成票,并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拉票理由: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公司员工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征集方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征集方制定了表决权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2022年6月16日下午股票市场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0日。
3.征集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公开发布公告,征集代理投票权。
4.招标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当按照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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