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5-25 09:35来源:中国网 阅读量:6270
为帮助贫困行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帮助相关企业缓解困难,稳定就业岗位,在前期已出台的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上海市出台新政策,明确了5个贫困行业中可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的部分。
最新发布的《关于在本市特困行业分阶段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明确,在上海,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实行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第一个单位应当缴纳部分,缓缴险种由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大到医疗保险。
根据通知,五个贫困行业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单位到期缴费,以及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到期缴费申请延期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缴纳到位,申请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应当在缓缴期满后一个月内缴纳
通知强调,企业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关待遇,也不影响企业在缓缴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期间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此前,上海已宣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直至2023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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