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2-05-29 14:29来源:证券时报   阅读量: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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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现金分红0.15元。

相关日期

差异化红利转移:是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的会期和日期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2年5月10日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行年份:2021年。

2.分配的对象:

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差异化红利转移方案:

这种差异化的分红计划

日前,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股权登记日在册总股本及公司回购公司专用账户后剩余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实际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确定若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配股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总分配

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息的计算基础

本公司将根据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期初参考价:

除息参考价=÷

公司回购股份余额为8,832,853股根据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本次权益分派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注册股本总额为2,058,036,276股扣除未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8,832,853股回购股份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为2,049,203,423股,共计现金分红307,380,513.45元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的现金分红是指按总股本摊薄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分红=总股本=2,049,203,423股×每股0.15元÷2,058,036,276股≈每股0.149元。

根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任何股份分配或转让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变动比例为0

综上,本次除权参考价=÷=元/股。

三。相关日期

四。配送实施措施

1.实施措施

公司现有股份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除公司自行分配对象外,公司其他股东的现金红利通过其资金结算系统委托中国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登记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分配给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到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而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暂保管,待指定交易办理完毕后发放

2.自分布对象

股东滨州何仪产业投资合伙企业和张忠正和裕江的现金分红由公司直接支付。

3.扣税说明

对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101号)和《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对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转让市场取得的持有期在1年以上的公司股份支付股息,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不满一年(含一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5元当他们转让股份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将根据他们的持有期计算应缴纳的税款,证券公司和其他股份托管人将从他们的账户中扣除并转让给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五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本公司,本公司于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实际税负为:股东持股期限不足1个月(含1个月)的,股息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超过一个月至一年(含一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

对于持有我公司股份的QFII股东,我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及利息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统一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支付税后现金红利每股0.10元相关股东认为其股息,红利所得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在按规定取得股息,红利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关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本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未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Ltd .有投资者身份,持有时间等详细数据,暂不执行基于持有时间的差别化税收政策的,上市公司按10%的税率扣缴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 对香港投资者为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自行或委托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税收协定待遇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已纳税额与按照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的差额予以退税因此,对于通过沪股通在香港市场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公司将按照10%的适用税率代扣所得税,扣除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

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的股东,其现金分红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的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15元。

动词 (verb的缩写)相关咨询方法

如果您对权益分配有任何疑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华斌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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